財政部關于委托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辦理資金信用證明的通知
財政部關于委托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辦理資金信用證明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1992-01-18|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shù)據(jù)中心
財政部

關于委托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辦理資金信用證明的通知

92財辦字第3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有資產管理局(辦公室、處),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國家投資公司,各行業(yè)總公司:

根據(jù)《國務院關于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結合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職責,為了體現(xiàn)所有權和經營權適當分離的原則,依法保證國有資產所有權,落實經營權,實現(xiàn)國有資產的保值增殖。考慮到目前開展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的實際情況,經研究,將原來由財政部門或其認定部門辦理資金信用證明的工作委托給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辦理(未設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地方,由財政部門辦理)。今后,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作為企業(yè)單位占用國有資產的資金信用證明。

該項業(yè)務 ……
繼續(xù)閱讀(剩余:0.94%)
請登錄后識別閱讀權限!

掃碼在手機上打開本文
DN:N14095020220320N
? 2003-2025 國資數(shù)據(jù)中心  版權所有   未經許可,均不得轉載有    網(wǎng)安備510190020016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