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銜接落實國務院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銜接落實國務院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15-11-06|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皖政〔2015〕68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fā)〔2015〕27號),經研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務院決定取消的66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含17個子項),我省有對應事項的5項全部取消(見附件1)。

二、國務院決定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的84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含4個子項),我省有對應事項的18項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事項(見附件2)。

三、涉及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權力事項作相應調整。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ōu)化服務的部署要求,堅持做到“四個一律”和“兩個全程”,切實做好取消事項的銜接落實工作,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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