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 海關總署關于公布《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2024年)》的公告
商務部 海關總署關于公布《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2024年)》的公告
發(fā)布日期:2023-12-29|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shù)據中心
海關總署公告2024年第65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貨物出口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章,現(xiàn)公布《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2024年)》(以下簡稱為目錄)和有關事項。

一、許可證的申領

(一)2024年實行許可證管理的出口貨物共43種,詳見目錄。對外貿易經營者出口目錄內所列貨物的,應向商務部或者商務部委托的地方商務主管部門申請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許可證》(以下簡稱出口許可證),憑出口許可證向海關辦理通關驗放手續(xù)。

(二)出口活牛(對港澳)、活豬(對港澳)、活雞(對香港)、小麥、玉米、大米、小麥粉、玉米粉、大米粉、藥料用人工種植麻黃草、煤炭、原油、成品油(不含潤滑油、潤滑脂、潤滑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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