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
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關于藥品領域的反壟斷指南
(2025年1月23日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印發(fā))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jù)
為了預防和制止藥品領域壟斷行為,引導經(jīng)營者加強反壟斷合規(guī),維護藥品領域公平競爭市場秩序,鼓勵創(chuàng)新,保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以下簡稱《反壟斷法》)等法律規(guī)定,制定本指南。
第二條相關概念
(一)藥品,是指用于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diào)節(jié)人的生理機能并規(guī)定有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zhì),包括中藥、化學藥和生物制品等。本指南所稱中藥包括中藥材、中藥飲片、中藥提取物、中藥配方顆粒和中成藥等;化學藥包括化學原料藥和化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