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
第90號
《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已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3月15日起施行。
局長張茅
2017年1月6日
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
(2017年1月6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90號公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護法》7日無理由退貨規(guī)定的實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電子商務健康發(fā)展,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通過網絡購買商品,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內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退貨的,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依法履行7日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