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15-03-04|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shù)據(jù)中心
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產業(yè)新區(qū)管委會,省直各委、辦、廳、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的通知》(國辦發(fā)〔2014〕70號)精神,更好地發(fā)揮積極財政政策作用,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xiàn)就進一步做好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是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重大舉措,是穩(wěn)增長、調結構、惠民生的客觀需要,是當前改進和創(chuàng)新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是解決財政收支矛盾的有效措施,是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方法,也是推進財政改革和落實新修訂的預算法的必然要求。當前,全省各地各部門均存在一定數(shù)額的財政存量資金,與盤活存量、用好增量、支持實體經濟提質增效和促進經濟社會持續(xù)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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