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搭建服務央企平臺,健全完善溝通協調落實機制,推進中央企業(yè)與地方的合作與發(fā)展,近日,青海省國資委制定出臺了《青海省深化中央企業(yè)對接合作工作機制》(以下簡稱《工作協調機制》)。
《工作協調機制》明確了全省與中央企業(yè)對接合作工作由“青海省國有企業(yè)改革深化提升行動工作協調機制”牽頭負責,青海省國資委總體負責與國務院國資委和中央企業(yè)的對接聯絡,并做好駐青央企的銜接、服務工作;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能,認真履行對接協調職責;市州國資部門為本市州與中央企業(yè)對接合作的牽頭單位,負責協調本市州有關部門推進央地合作具體事宜,會同有關部門、國企與有關央企洽談合作項目;駐青央企確定專門對接聯系機構,牽頭負責與本機制成員單位、市州的對接聯絡,落實相關工作任務。
《工作協調機制》提出了常態(tài)化溝通協調、靠前服務、重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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