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領導和同事眼里,她是嚴謹細致、追求上進的人事總監(jiān),而實際上她卻是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公款供自己揮霍消費的國有公司“蛀蟲”。2024年11月5日,經(jīng)江蘇省寶應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貪污罪判處呂某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并處罰金30萬元。
2024年12月30日,寶應縣檢察院檢察官回訪涉案企業(yè)人員工資管理情況。
年逾六旬的老人竟領高工資
2024年6月的一天,揚州市某國有餐飲公司會計余某在整理公司財務憑證時發(fā)現(xiàn),一個下屬門店的兩名員工工資很高,同一門店其他同類崗位的員工工資普遍都在4000元左右,而這兩人的工資卻高達9000元,更令人奇怪的是兩人均已65歲。按照正常情況,如果是退休返聘人員,發(fā)放的工資額度每人每月不會超過3500元。
余某覺得其中一個叫孫某的名字有些眼熟。經(jīng)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