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嘉賓
田亮甘肅省紀委監(jiān)委案件審理室職務犯罪審理處處長
李國甘肅省紀委監(jiān)委第九審查調查室四級調研員
袁麗甘肅省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主任
白會東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編者按
本案中,楊志強作為黨員領導干部,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面一套,背后一套,應如何定性?楊志強通過其妻楊某某控制的乙公司以成本價購進金川公司銅桿后轉賣獲利,為何認定其構成受賄罪?2013年,楊志強違規(guī)決定金川公司開展期貨投機交易,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是工作決策失誤,還是構成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我們特邀有關單位工作人員予以解析。
基本案情:
楊志強,男,199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白銀有色金屬(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