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上,書面報告了市政府關于2017年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綜合報告,聽取審議了關于2017年市屬金融企業(yè)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報告和市人大常委會財經工委提出的初審報告。
這是在《中共中央關于建立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意見》頒布后,市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我市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報告。
人大每年審議1項綜合報告+1項專項報告
據了解,按照《中共東莞市委關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意見》的要求,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年度報告采取綜合報告和專項報告相結合的方式,即在每屆人大常委會任期內,屆末年份政府向人大常委會提交書面綜合報告并口頭報告,其他年份在提交書面綜合報告的同時就1個專項情況進行口頭報告,概括為:每年“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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